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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江蘇省蘇州市近日傳出一起賣房糾紛,一名18歲鄭姓大學生因為缺錢花用,竟把爸媽買來送他的一棟房子賣掉,而且完全沒有進行相關研究,市價550萬人民幣(約新台幣2490萬元)僅賤賣320萬人民幣(約新台幣1449萬元)!雖然大學生一個禮拜後反悔不願履行契約,但仍遭買家告上法院,最後只能忍痛脫手!
▲示意圖/翻攝自Pixabay
綜合外媒報導,鄭男從小就頗得父母疼愛,17歲那年,爸媽斥資300萬人民幣(約新台幣1358萬元)買了一棟近661坪的房子給他,而且登記人「只填他一人」;2016年5月,鄭男覺得平時零用錢太少,經朋友介紹後找上一名沈姓男子說要賣房,謊稱自己已26歲,急需賣屋籌錢幫媽媽看病,隔月直接將房子賣得320萬人民幣,還拿了5萬人民幣當定金。
沒想到一個禮拜後,鄭男將定金揮霍一空才終於發現不對勁,將賣房的過程透露給爸媽,這時才知道,那間房子市價極有可能賣到550萬人民幣,比起他賣出的價格足足多了230萬!鄭男和爸爸商量後,決定不履行契約、想還錢,卻被沈男告上法院。
對此,法院審酌實情後,認為雖然鄭男當時剛滿18歲,但在民事上已具備完全行為能力,且雙方簽約過程完全沒有不法行為,而相關機構評估後認為,雙方爭執的房屋價值465萬人民幣(約新台幣2105萬元),因此最後決定雙方應以此價繼續完成契約。(編輯:陳又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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